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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归还教职工集体户户籍卡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3-21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保卫处 字号:[ ]

根据北京和我校集体户口管理规定,我校集体户户籍卡由保卫处统一保管。如需使用可持个人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户籍室借出,一般借用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有个别教职工借出户籍卡,长期将将户口留在自己的手里,致使我校集体户口信息和公安机关的实际户籍信息不符。

目前,保卫处正配合公安机关对学校滞留户口进行清理,将通过核对户籍卡等信息来确认是否为滞留户口。请各位集体户的教职工尽快将户籍卡归还,以便信息核对。如因个人保管户籍卡导致信息核对有误,导致的后果将由个人承担。请相互转告。

 

保卫处

20173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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